上海市申华律师事务所设立于1983年初,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后上海市设立的第一批律师事务所之一,2000年底已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高级、中级律师及法学教授和律师助理、秘书、行政管理人员十八人,办公场所320平方米,事务所位于上海商住第一街长寿路中环商务大厦12楼。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有近二十年的执业经历。据统计,自设立至今已培养、培训出二百余名律师,本所作为法律学院的学生毕业实习点,曾先后有二百余名大学生来所实习,这些学生毕业后有从事律师执业的,也有在政法部门工作。
  经过近二十年来的发展,申华律师事务所已形成了一定的执业特色。主要有:房地产和建设项目、公司法律业务,投资和资产类法律业务,医疗纠纷法律事务,并在传统的刑事辩护业务领域有了新的突破。近二年来在环境保护法律事务、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法律业务方面也有拓展,有招标投标法律服务资格。
  事务所注意人员知识结构的有机组合,注意引进复合型执业人才。执业律师有法律教育背景外,还有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经济管理、环境保护、财会、仪器计量等专业的受教育背景,故在承办一些大型、复合型法律事务和案件时,能形成有机的配合体系,发挥出团队优势,使办案保持了高质量,被上海市司法局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
  近几年来,办理中外合资仲裁案件十余件。在国家最高法院,外省、市各级法院,办案数十余件。为外商来华投资的服务项目有数十件,并参与了沪宁高速公路入城段的建设项目,国家建设部二十一世纪居住某示范小区(投资近五十亿)建设项目的法律服务。去年承办了我国新刑法修改后全国首例涉案金额近十亿余元的合同诈骗案,此案在我国法律界和媒体界得到充分的关注。
  根据我国吸引外资的发展,事务所在改制后专门设立了韩国法律事务部,为韩商来华投资,中韩经贸、民商事、旅游观光活动提供专项服务、事务所引进了四位精通韩国语的执业律师从事此项业务,他们均有法律教育背景,执业经历十余年之不等,并有为韩商服务的多年经验。韩国事务部设立后已办理的十余件法律事务,涉及投资、建筑、民事、刑事各项业务。并与韩国政府、民间驻沪机构建立了涉韩法律事务的联系。
  电话:62276628 52520100
  传真:52520100
  邮编:2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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